保证担保适用《担保法》的规定,处理保证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应当是《担保法》所谓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
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的起算是,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形下,确定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应当首先确定主债务的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最高额保证的期限为六个月。具体而言,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 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
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 因此,即使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婚内保证书上的允诺,并不意味着双方夫妻关系解除,即使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能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有。 1、承担责任的具体方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 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保证条款是借款合同保障贷款人实现债权的重要约定。对借款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因此,担保合同的种类有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借款合同的担保,当事人既可以采用由借、贷、担保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签订担保借款合同的形式,也可采用由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字,并同时向贷款方出具书面还款保证书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