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不一定担责。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夫妻一方借款的,借款人死亡后,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配偶有义务偿还;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遗产未发生继承的,在借款人的遗产中偿还;已发生继承的,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若放弃继承则无需偿还,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1、借款时借款人买担保,是指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这样做对借款人、贷款和担保人三方都有好处,能促成借款的达成。 2、法律并未禁止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费用,相反呢,允许担保公司存在,就公开承认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费用是合法的。因此,借款人可以向担保人支付费用,这就产生了所谓的借款人买的担保。 3、借款人买担保,对三方当事人都有好处,有利于借款的达成。对借款人来说,找到了担保人,
借款人对此债务仍负有还款义务,应向贷款人此项债权的继承人继承履行还款义务。继承正在发生中,借款到期,无法确定受领人; 借款人应将该笔还款予以提存,待继承完成后该债权继受权利人予以领取。在借款合同到期之前,贷款人死亡的,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责任并不因贷款人死亡而消灭。
借款人跑路不是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 借贷式诈骗和借款后跑路是不同的。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借款。 第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如果借据上有明确还款日期的,还款日期过了三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还款。如果没有明确还款日期的,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钱。 此时,最好公证一下你向债务人主张还款的证明。如电话催款录音,双方短信内容等能证明你向对方主张还款,而借款人故意躲避不还的证明。这样可以拿着证据向法院起诉还款。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分3的利息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借贷年利率36%,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
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还款,因为此种情况并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偿还,因为提前偿还将直接减少借款的利息收入,对债权人利益有一定损害。 拒绝提前履行对债权人而言是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先行使,也可以放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
名誉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谁来承担还款。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借款人不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借款人与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借款人为诉讼当事人。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义务。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
欠钱不还还跑了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缺席判决,并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来抵债。 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 2、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