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连带责任的范围: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分两种情况: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
夫妻债务可以去公证处公证的。一般情况下,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承认约定的效力。约定成立的形式要件则是登记或者公证。登记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公证机构是公证处。 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可以克服离婚当事人对共同债务举证不能的困难,可以有效保护第三人的债权,可以有助于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约定的审查和认定。 【法律依据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分两种情况: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分两种情况: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的相关规定有: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应遵循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原则,相关比例自己确定的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务人死了,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 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根据《婚
连带债务首先应具备一般债务的成立要件,其次它还具备自己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 (3)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 (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