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劳动者拒绝接受岗位调配致使其自动离任的话,通常是不会产生经济赔偿的。
公司单方面不合理调岗且员工不接受时,可能需承担协商解除经济补偿或违法解除双倍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若调岗合法合理,员工不接受则可能无权主张赔偿。 赔偿情形及计算规则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适用情形:双方就调岗无法达成一致,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补偿标准: 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标准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适用情形:公司未经协商单方强制调岗(如降薪、跨市调动),并以员工不服从为由解除合同。 赔偿标准: 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即“2N”赔偿); 计算方式同经济补偿,但总额翻倍。 案例参考:员工因拒绝跨省调岗被辞退,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需支付2倍赔偿。 三、恢复劳动关系及工资补足 适用情形:公司调岗不合法(如无合同依据、程序违规),员工主张继续履行原合同。 权益保障: 可要求恢复原岗位及薪资; 若调岗期间工资被克扣,可追讨差额; 诉讼期间工资损失由公司赔偿(通常按原工资标准计算)。 四、调岗合法时员工主动离职的补偿 合法调岗条件: 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如部门撤销); 未降低工资福利(如平级调动); 未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如合同中明确允许合理调整)。 员工权利限制: 若调岗合法且程序正当,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无权主张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