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和社会保障局都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机构。仲裁委,劳动监察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机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第二条,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仲裁费用收取按照双方争议的金额的大小。
劳动关系的证据链包含以下: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
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可以结束,如果证明没有夫妻感情了就可以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
想要顺利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
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进行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如无特殊原因属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零散工与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1、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
工伤后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我们处在工伤认定期,企业又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提请仲裁机构进行劳动仲裁,甚至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 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 1.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的。 2.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该子女由其生父母抚养。 3.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 4.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