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建房是可以强制拆除的。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包括20年;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标准: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包括20年;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程序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上来说比较相似,以贵州为例,根据《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第五章规定,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程序大致如下: 1、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调查核实。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3、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
根据《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的规定,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 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
农村土地赔偿标准的规定是: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农村宅基地,卖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返还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房屋买卖司法公证审查: 一、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 农村房屋的出让方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然,如果是因继受取得的农村房屋所有权,其出让方也有可能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受让、受赠或继承获得本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房屋,或者城镇公民因继承获得农村房屋的情况。 二、审查买方的主体资格 在一般的买卖合同公证中,买方的资格无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