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农村集体组织的特定成员,虽然没有房屋,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可以起诉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给出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后,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过
农村的房屋交易一旦被判断是无效的之后,赔偿补付问题就会出现。但需要知道,认定合同无效后,在法律上认为卖方负主要责任,有权对买方作出赔付。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
直接使用村集体的土地开发任何项目都是不允许的,只要是符合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国家征收的农村的集体土地都可以进行开发项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法律
农村起诉离婚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 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写清楚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填写同申请人填写一致。 案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仲裁请求:请求返还申请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事实与理由:被侵占的事实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最后申请人签名并写清日期。
购买农村房屋的风险如下: 1、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2、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3、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只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能继承所有权。 宅基地的继承可以分为以下情形: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并因该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而享有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一旦将房屋拆除就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该宅基地。 宅基地的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也不能进行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地上建筑物以出租、赠与、继承、遗赠的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男女双方出现以下情况时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需要注意的是2、3两种情况需以离婚为前提。 彩礼是否返还取决于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