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出资买的房产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的分配要看该房产的购买时间,如果是婚前购买,如果未登记一方无法证明出资或者该行为不属于赠与行为,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归登记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后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共同财产出资合伙企业离婚时的分割: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
结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
股东虚假出资情节严重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 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有: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出资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的处理:子女虽然为买房出资,但该房产仍然属于父母,即使子女离婚也不能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抽逃出资的认定: 1、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 2、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
知识产权能作为资产进行股东出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