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材料: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境内涉外劳动争议处理 境内涉外劳动关系指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中国境内的涉外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 (2)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 (3)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 (4)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 (5)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
劳动者可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现行法律法规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根据我国的规定,劳动者在后订立的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多个劳动合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时,可以订立劳动合同或口头协议。
当事人要解决劳动关系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的程序解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裁决解决。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把劳动争议提交法定第三者处理,由其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做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
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是用工之日。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劳动关系产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劳动关系争议仲裁期间,用人单位不让劳动者上班的,劳动者可以不上班,等劳动仲裁作出裁决后,再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要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他并不一定要由公司的员工担任,可以由任何获得公司法人授权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任,既然不一定是由公司员工担任,则就不一定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未签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关系管理内容是主体、客体、内容、权利义务。 其中主体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会。 而客体包括主体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 内容包括劳动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劳动者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权、取得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等。
如果用人单位开始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薪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