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讲理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劳动者可以提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但如果是劳动者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劳动者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自愿要求公司不为自己找个社保或公积金,甚至愿意出具书面的同意申请,来认可是自己自愿放弃的社保和公积金以此来使单位免责,这种情况下单位能否以员工同意为理由免除相应的缴纳责任呢?那么在此要提醒各位经营者就是用人单位的老板们注意了,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即使员工出具了书面的同意,放弃了一个申请,后续一旦出现问题,仍然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因自身原因已经无法从事本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并支付一个月工资,然后解除劳动合同。
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包括住房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出差津贴、节日慰问金、祝贺慰问金、子女教育等。福利待遇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义务之外为职工的生活提供的便利和优惠等。
劳动者过错辞退的情形: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讨要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者无故被用人单位裁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
1、劳动者应当注意两点: 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赔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定的,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