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赔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定的,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被派遣的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受伤,由用工单位送劳动者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劳务派遣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追讨工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无故拖欠学生工资,那么学生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进行投诉。此外,还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仲裁结果,那么可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学生也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只要是不属于以下的权利种类就不被劳动者享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只要是不属于以上的权利种类就不被劳动者享有。
1、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 劳动者的权利主要包括:(1)平等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的义务是指劳动者必须履行的责任。 劳动者的义务主要包括: (1)劳动者应完成的劳动任务; (2)提高职业技能; (4)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5)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一)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意义。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重要劳动权利。我国宪法不仅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而且给予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以现实的物质的和法律的保障。 4、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 5、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要实现劳动权是离不开劳动者自身拥有职业技能的,在职业技能的获得越来越多地依赖职业培训的今天,公民没有职业培训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就无法充分实现。 7、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解决劳动争议应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在发生争议时有提请争议处理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其他合法权利的保证。 (二)劳动
让公司损失了几万要赔偿的。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没有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都应该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管工人是否提出“不签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在执法检查时,只要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就要被处罚。该负责人建议,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签,公司要向他们宣传《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好处,做到全员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