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以下劳动争议能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和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 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 (2)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等。
1、劳动保障主要是负责,就业再就业,社保,医保,失业人员管理,职业培训,职业介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农民工管理等工作。 社会保障主要是负责,民政优抚,民政救助,日常医疗救助,低保,等工作。 2、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社会保障法调整国家、用人单位、公民(劳动者)、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因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发生的关系。 《劳动合同
兼职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赔偿。用人单位未与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是违法行为,兼职人员不能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是否必须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了规定。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协议,全日制最好还是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 一、上岗前培训。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 二、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上、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三、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 四、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劳动福利待遇的内容:基本月薪、综合补贴、年终奖金、社会保险、休假制度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