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和居住登记卡是不一样的,具体区别有以下几点: 1.居住的时间长短不一样,前者是在当地居住未达到半年的凭证,只有满半年才能办理后者,所以前者是后者申请的前提。 2.发放对象不一样,前者的发放对象是在当地住了不到半年,或者是达到半年但不符合相关的条件,不能申请居住的外地人员。后者的发放对象是居住了半年以上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外地人员。 3.有了居住证后在当地的生活会更加便捷,能够在外地申请更换身份证、房屋过户,它还是报考驾照的前提条件。此外,进行汽车摇号和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时候也需要用到它,它就像是外地人员在当地的“绿卡”,是一种身份凭证。
省委的全称是中国共产党某省委员会。省政府的全称是某省级人民政府。例如在山东省,省委是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省政府是山东省级人民政府。 区别如下:省委是党的机构,省委主要负责人为省委书记,是省的第一领导人。省政府是国家一级行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称为省长。省长是省政府的一号人物,是省的第二领导人。
1.合同拟定时的不同: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 2.合同过程中的不同: 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满足。 3.合同结束后的不同: 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 4.义务上的不同: 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
协议过户指的是双方协商将一方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另一个人名下。房子的过户应该办理过户登记才有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1、意义不同:接受调查就是这个人被公安调查,交代问题;协助调查就是指这个人向公安机关说明其他人的问题。 2、责任不同:接受调查和协助调查中二者责任重大,但接受调查者的配合度要求更高一些,主体围绕的就是被调查的人,协助调查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 3、情况不同:协助调查的使用可能有几种情况:一是仅要求普通公民履行作证义务;二是作为一个由头,以便抓捕当事人。三是在尚未掌握足够证据但又觉得某人可疑的情况下,暂时还不能判定是否需要对该名人士实施拘留,而接受调查的嫌疑度要更大一些。
违法行为都是不良行为,但不良行为并不一定是违法行为。 不良行为是指不道德的行为,一般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而违法行为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指违反民事法规、行政法规等的行为;犯罪行为是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清偿方式: (1)用公司的全部资产清偿债务。公司的资产包括公司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工厂、机器、土地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债权债务等。 (2)有限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力,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当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提供下列证据避免承担债务: (1)提供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地方纳税申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作为证据。 (2)申请法院委托相关司法会计审计机构对一人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财务审计,以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一人公司财产未出现财产混同的情况。
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区别:1.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两者的顺序不一样,劳动仲裁在先,法院起诉在后,如果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必须事先已经经过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然后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仲裁具体来讲就是由我国《劳动法》规定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来给出一个判断,这个判断是比较公正客观的,当然当事人也可以不服这一个判断,在进行仲裁之后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最终的判决。 3.在一般情况之下,在提起劳动仲裁,并且得到仲裁结果的时候,这个事情就是已经可以解决了,因为仲裁机关的判断相对来讲是比较权威的,不过如果没有经过劳动仲裁这一个手段的话,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是不太合理的,因为这是对于我国解决问题的解决资源的一种浪费。
基本工资是工资构成的一部分,各单位规定比一样。但一般是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津贴、各种补助、奖金等构成。 基本工资是包括了你的津贴加班费等的工资,底薪是正班时间的工资,即一天八小时,每星期五天,每个月二十一点七五天的最低工资,绩效工资主要是根据员工的第三种劳动即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是典型的以成果论英雄,以实际的、最终的劳动成果确定员工薪酬的工资制度。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国家对劳动关系有强制的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守,不得以合同排除法律的适用,而雇佣关系法律一般不加以干涉。 2.是否形成行政隶属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组织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平等的人身关系,不属于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3.福利待遇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权享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而雇佣关系中的劳动者,一般不享有这些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权。 4.用工主体不同,这是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