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职人员没有军籍,不属于现役军人;文职干部有军籍,属于现役军人。 2、文职人员没有干部身份,属于社会流动人才;文职干部属于国家干部身份。 3、文职人员相比文职干部来讲,工资、福利待遇要略微逊色一些。说白了,文职人员就是部队的雇工。 文职人员是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
撤销婚姻登记就是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没有正式形成婚姻关系,下一次婚姻就是第一次婚姻。而离婚是双方结束第一次婚姻关系,下一次婚姻就是第二次婚姻。撤销婚姻登记于离婚的区别在于是否形成了第一次婚姻关系。 (一)申请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4、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1. 社保一档和二档的福利区别 一档的档次中,医疗的报销程度会比二档的程度高。一档可以在市内任意的一家定点医院治疗报销,而二档只能是绑定或者指定的定点医院才可以,从这里可以看出一档能够使用的范围更广阔一些。 一档在普通门诊医保范围内,只需要支付70%,而剩下的30%由统筹基金来支付,但是二档需要按照药品的分类来报销,甲类的药品报销80%或者60%,个人需要支付20%或者40%,乙类报销90%。 2. 社保一档和二档的费用区别 非深户社保一档和二档的福利区别主要医疗报销上,其他的保险没有其他区别。一档的福利待遇虽然好,但是在收费上也高,一档的费用509.37元,而二档的费用只要272.03元,一档的费用几乎是二档的两倍。
1、性质不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是属于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则属于劳务关系。 2、适用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你与用人单位之间使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适用一般民法通则,例如侵权与损害赔偿等。 3、法律责任不同
成文法又称为制定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成文法是“不成文法”的对称。国家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我国的宪法、普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都是成文法。成文法最高的以及最完善的形态是法典。 判例法,是指由某一类法院的判决或由某一类法院法官的判决中所含有的法律原则或规则对其他法院甚至本法院以后的审判具有作为先例的约束力或说服力。判例法的基础是“遵循先例”原则,其创制是通过法官的司法活动来实现的,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判例法也被称为“法官法”。
国有全资和国有独资有什么区别: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全资公司:是指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及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企业(公司形式不限于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准法律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就具体事实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发生效果的行政行为。法律行为产生的效果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以意思表示体现的,准法律行为发生的效果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并未创立新的权利义务的关系,仅仅是对已有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识或者澄清。 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支委”和“村委”,应该都是指村干部。 支委就是村党支部委员的简称,村委就是村委会成员的简称。村支委由本村党员民主选举产生。村委由本村选民民主选举产生。 农村党支部是农村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委会是农民群众的自治组织,村民自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所以,农村党支部对村委会实施政治上的领导。 所以说,支委和村委是有所不同的。但有的地方支委和村委可以交叉任职。村支委可以通过选民民主选举当选为村委会成员,不少地方还提倡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人兼,这样可以节约开支,集中领导。 支委和村委的待遇大多地方是一样的,但也有个别地方存在一定的差别,但数额都不多。他们都是兼职型的,其他村民一样,都要通过其他的农业劳动,或者是打工生活才能够养家糊口。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和原《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区别: 1、前三章的内容表述差别较大。《民法典》第三章及以后和原《侵权责任法》第四章及以后,除了文字表述稍微有差异外,基本顺序和结构是一样,但前面两三章的内容、结构差异较大。 2、责任主体特殊规定中的差异。 《民法典》增加了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人侵害第三人的,接受劳务的一方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提供劳务的人进行追偿的规定。《民法典》规定了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造成第三人、甚至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责任。 3、产品责任规定中的差异。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定中的差异。(1)取消了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的规定(2)增加了挂靠车辆出险后责任的承担(3)增加了“好意同乘”的责任规定 5、医疗损害责任规定中的差异。差别不大。 6、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责任规定中的差异 (1)增加了环境修复责任(2)增加了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 7、高度危险责任规定的差异 区别不大。 8、饲养动物损害规定的差异 区别不大,《民法典》只是增加了一些受害人故意导致的损害结果发生的,要减轻动物饲养人的责任,比如虽然人家没拴狗,但你就要和狗斗气,结果让狗咬了,这就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了。 9、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规定的差异。(1)增加了建筑物管理人的责任(2)增加了物业官司对高空抛物的责任
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限制高消费,即限制有关人员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指法院将有关人员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并进行不良信用记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都是人民法院基于执行案件的需要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的惩戒措施,目的都是为了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二者存在诸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