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经过申请、审查和登记。
一对夫妻因夫妻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半年后,男方提出财产分割不公平,否认财产分割协议,诉请撤销,但是法院否决其申请。离婚律师认为对于协议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只有存在欺诈和胁迫的情形时,男女一方才能主张对财产分割协议的撤销权,本案中男方的依据并不属于欺诈和胁迫的情形。
一女子与前夫协议离婚,半年后发现前夫曾经在自己婚内出轨,有外遇还经常和第三者同居生活,一气之下,要求前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失费。
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一对子女都归男方抚养,一切婚内财产债务也都由男方承担,但是五年之后的今天,女子却向法院提起诉讼,指出当时“假离婚”,当初丈夫欺骗了自己,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当时的夫妻财产,并且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夫妻在外打工,没时间照看孩子,于是就将孩子留给丈夫的父母照顾,四年过去了,但因为儿子和儿媳协议离婚,孩子的爷爷奶奶便将儿子和前儿媳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支付一笔四年的“带孙费”,最终该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谢谢法官,辛苦您为了这个几万元抚养费的小案子耐心调解,感谢您让我拿到了抚养费,让我和女儿能度过眼前这个难关。”
王强与夏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夏芳购买了两份人寿保单,投保人都是夏芳,被保险人分别是夏芳、王强。后二人于2018年9月14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并未对这两份人寿保单进行分割。
协议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孩子,如果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之后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您好!我跟我丈夫结婚7年了,很遗憾没有扛过七年之痒,要面临离婚了。我俩只有一个孩子,婚后财产只有一套房子,登记在我丈夫名下,考虑到和平分手,公平处理婚后财产,我们都同意把这套房子留给孩子。但是我听说有很多反悔的案例,请问未来我丈夫万一反悔了怎么办?有什么好方法能避免他反悔吗?
协议离婚不是必须要在当地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