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龄可以带到新单位。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所谓工龄是指自己参与工作后取得合理收入之后的工作时间,反映了职工对技能、经验、知识的掌握程度。
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工龄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恶意规避工龄的行为包括: 1、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2、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3、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4、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的开始时间,还是从正式入职的那天开始算起。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
供热单位虽然并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的供暖合同,但事实履行了供热义务。 供热单位已经向业主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将业主与供热单位之间视为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 因此,业主以与供热单位未签订供暖合同为由抗辩,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员工试用期内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工作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所谓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的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以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可获得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需要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实际上,劳动关系一旦确立,用人单位就应该依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特殊时期,而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根据《劳
单位不给交养老保险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我国《社会保险法》赋予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必要的强征手段,包括查询用人单位存款账户,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等。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预期仍不缴纳的,将被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