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有过错的,也承担相应的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情形是指: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无驾驶资格,仍然借出或者出租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本身有机械故障的。 3.未尽到注意义务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4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
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属于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交强险赔付误工费。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发生交通事故致残是可以索要精神抚慰金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 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未签合同发生工伤: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
1、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及时报案; 2、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 (2)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 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3
交通事故中,对方有以下行为的,对方负全责,相应的己方就无责任: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代位权发生的条件: 一是债务人对第三人事有债权,且该债权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二是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即债务人应当而且能够行使债权但不去行使; 三是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 四是需债务人已迟延履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债权人的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遗弃罪发生的情况有以下方面: 1、对象仅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