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供只不过是刑事案件的八类证据中的其中一种,只要其他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即使嫌疑人没有,同样可以认定刑事犯罪和判处刑事处罚。 刑事案件的口供是判决的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的,被告口供前后不一(也就是翻供),不会影响法官判案,法院会以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其它证据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对于翻供的可能性,有刑讯逼供、诱供的可能,也有被告当初隐瞒真相的可能,还有被告没有悔罪表现等可能。法官会针对不同的可能性进行综合考虑。
录口供之后不可以反悔。即使是依法推翻的口供也是要存档供查询的。
只有同案犯供述是不能定罪的,还应有其他证据佐证,证据确实充分的才能定罪。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不能认定有罪。
法律分析: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要报警,由交警对案件进行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寻找死者的亲属。可以通过死者身上的证件或者是车辆身份登记信息联系亲属。
车祸录口供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严格遵守“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2、从口供的来源上,审查其讯问的程序是否合法;3、应该进行推理,以检查供词和借口是否合理;4、在审查判断几名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时,需要考虑共同的利益,由于在共同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每个人都有矛盾;5、检查被告的素质;6、检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其他证据是否存在矛盾。
在正常情况下,经过详细且完整的审问过程后得出的口供通常都是可以进行修改的,但是这背后隐藏着很大可能性的翻供行为,而且先前如果曾经涉及到故意提供虚假口供,那么当事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所有案件的审判必须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决反对轻率地依赖于证人或被告人的供述,而忽视其他实证材料的收集与研究。
在刑事程序中,仅凭被告人单方面供述而无其他证据是无法对其进行定罪量刑的。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必须综合比对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最终才能明确证实或证伪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相应的刑罚应当如何裁决。
如果在公安局和在检察院的口供不一样,一般来说检察院会根据自己录的口供来进行起诉,公安机关的口供就不再作为证据提交。如果检察院把两份口供都提交的话,就会造成“翻供”,两份口供都成了没有效力的证据。
刑法有明确规定,只有口供,没有其它证据的不得定罪。案件仅有口供,不能作为定案证据,警方可能根据举报人的举报进行调查,并对嫌疑人进行询问,要求嫌疑人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接受讯问,但传讯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