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是:(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1、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2、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3、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一方出现重大违约、根本违约或违反合同条件,可以解除合同;出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
不能。合同解除和合同无效是两个概念,合同解除不代表合同无效,合同解除时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条款还是有效的,意思是合同解除时,根据原合同约定,有义务要履行的还是要履行完毕。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选择定金罚则或者违约金罚则,在对违约罚则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你可以选择定金罚则,个人认为该条款约定不明,不能对抗法律规定,该条款包含在法律规定中,也可从公平原则考虑,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成立未生效,该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在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事由时解除,即在一方具有明示违约;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时解除合同。
无效合同自始是没有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不存在解除问题。
一、约定解除。有关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 二、法定解除。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7、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1项之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9、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继续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