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现行公司法,答案应该并不绝对,也就是说,只有合并或者分立涉及到原公司需要解散的,那么就涉及清算问题。举例子来说,A公司和B公司合并为C公司,那么A和B都要清算;B合并入A公司,B公司要清算。A公司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A公司要清算,A公司分立为A公司和B公司的,那么A公司就不涉及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
公司合并无效之诉的原因: 1、违反公司法第38条和103条规定,公司合并应经股东(大)会决议。 2、违反公司法第18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3、违反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但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表决权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
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股东会决议。 (2)订立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即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5)债权人异议权。 (6)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
一、知情权。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债权人首先享有知情权。 二、异议权。 三、损害的救济请求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重组一般程序: 1、被合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合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合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合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合并双方就合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合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合并意向
合并审理案件需符合的条件: (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 (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 (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
公司合并后,合并前产生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企业合并的风险: 1、外部风险。 (1)政府定位不当。 (2)法律法规不健全。 (3)中介机构不健全。 2、内部风险。 (1)战略风险。 (2)文化及人事风险。 (3)财务风险。 (4)信息不对称风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有下列优势: 1.股权收购法律程序简单。股权收购可以省去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可以省去被收购方董事会通过的程序,不必经股东大会以复杂多数的方式做出特别决议,不必取得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同意。 2.股权收购可以有效地保留被收购公司的“壳”的资源。股权收购是指改变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而不改变被收购公司本身的法律人格、权利能力。 3.股权收购有益于被收购公司的稳定。股权收购并不
企业合并的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