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正式合同,预售是说卖的房尚未建完,开发商需取得五证,其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完的商品房销售也需取得五证,其中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即可以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规定直接履行,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达到双方的交易目的。
如果能证明是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找开发商承担责任。 如果是商铺被淹了,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车辆被淹并且购买了涉水险,被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由保险公司赔偿。 因施工造成漏水,受害人房屋被水淹的,属于财产损害侵权,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质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没有房产证的商品房死后是没办法给儿子的。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由于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如果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话,那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定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 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面积误差比超出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不是的。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签的,预售合同一般需要等房屋建成之后换成正式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预售合同是正规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没有具体比例。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没有具体比例。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已经购买的商品房一般是可以退的,但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因房屋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或者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方可以退房并请求赔偿损失;如果是属于买方打算违约的,则解除合同后可以退房,但买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的保修期应当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根据建设部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其实,商品房的保修期是从房产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的使用只是就开始计算的,这是总的一个说法,具体的每个部分会有不同的规定,时间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有多久都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因此,国家规定的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应该是从完工验收合格的时候算起的,具体什么时候应开发商对外公开,保修期有多久会有地区上的差异,大致范围还是以国家为标准,提醒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关于房屋质量保修时间的长短,有以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对购房人应该负有保修责任,其实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所以,你知道商品房的保修期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