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按约定建设并交付房屋预售商品房是一种期房买卖,开发商向买受人交付合同约定的房屋是其最主要的义务。
商品房可预售的条件有: 1、有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有市计委、建委批准的商品房项目建设计划文件; 3、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或土地使用权来源证件; 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证; 5、有纳入市建委销售计划的证明文件; 6、按申请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或达到相应的工程进度,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等。
基本条款是一样的,可能有个别地方存在差异。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1、贷款人申请;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2)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3)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 (4)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贷款银行审查;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买房之后需要立即办理房产证,从根本上来说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购房者还不能算是该房产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只有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购房者才对所购房屋拥有了所有权,才能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因为可以在市场上买卖流通,属于商品类型,所以叫商品房。
依法成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确定: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买的套(单元)内的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套(单元)建筑面积又由三部分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由两部分组成: 1、是电梯井、楼梯间等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2、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的一半。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七条 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曩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响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