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一方的职工优惠价商品房的分割,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决定归属时,应判归所在售房单位一方所有,由其补偿另一方出资房款的一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夫妻一方不需要对婚内不知情的借款负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
夫妻双方结婚后婚前财产会发生转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发现夫妻财产被转移了应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
夫妻不在一起多久可以起诉离婚没有时间规定,只要想离婚随时可以起诉,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可起诉期间除外。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不管分居多少时间均可以提起起诉离婚,但是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感情破裂的也即离婚的条件。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
夫妻离婚补偿是离婚时对在婚姻家庭中付出较多,受益较少的一方的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房屋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是婚后一方父母赠予子女且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由双方协议分割,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由双方协议分割,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与婚姻家庭生活无关的非正常开支而借款产生的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独自为生产经营所欠下的债务,同时生产经营的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资助没有扶养义务的人所欠下的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