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通知书(盖单位公章); 3、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领人银行卡复印件; 5、申领人医保卡复印件; 6、单位制作的银行卡账号信息模板电子版。
工资入账不会影响失业金。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三)进行失业登记。(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首先领取失业金的时间应该在失业以后的30天或者60天之内,这一点各地规定的领取失业金的时间限制都不尽相同; 其次,我们在下岗失业以后也不是能一直无限期的领取失业金,缴纳失业保险连续十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第一步:微信搜索“随申办”小程序,或者直接扫描下方随申办小程序二维码识别,点击进入然后进行核验登录,认证成功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找到下方菜单栏“随申办”,然后点击进入找到“部门专区”,然后点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然后点击进入找到“失业保险金申领”,然后点击进入,完善银行卡信息,确认信息无误之后,点击“提交”即可申请。
失业保险交了5年能领18个月。 只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才能持相关资料到劳动保险机构申请办理。如果单位未缴纳该项保险,则职工无法申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的。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如果失业保险交满了五年,最多可以领取18个月的失业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劳动者要积极找工作,一旦重新上岗工作,失业金就会停止发放。
可以打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进入申请入口,登录厦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按照提示输入“社会保险号”、“密码”、“验证码”,进入个人业务办理页面。点击“业务办理与结果查询”栏目,进入“本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项,根据系统提示继续操作即可。2006年7月1日前参保的参保人员、2003年以前就业,首次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参保人员、异地调入厦门的参保人员请提供申领材料到窗口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可以缴纳社保的。因为一旦领取了失业金,就说明领取者是失业的状态,因此,是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会由政府出钱帮助失业人员缴纳了医保,这个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医疗问题,避免失业人员因为生病的问题花大钱。如果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新工作单位并开始续交社保费用时,单位的人事部会为你办理社保的启封手续的,而不需要你自己去办理,同时次月停止领取失业金。失业期间的社保费用是不用补缴的。
在发放失业金的期间想要暂停或取消失业金的领取,就不要再去社区进行登记,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部分地方是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地域不同会有所不同)办理取消失业金的领取手续,已经重新入职的、服兵役、移居境外、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及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携带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录取通知书等)前往。在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后,相关机构会予以备案,享受该失业金的剩余金额和月份将被保留,在下一次失业时可以继续享有,能够合并发放。
在发放失业金的期间想要暂停或取消失业金的领取,就不要再去社区进行登记,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部分地方是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地域不同会有所不同)办理取消失业金的领取手续,已经重新入职的、服兵役、移居境外、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及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携带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录取通知书等)前往。在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后,相关机构会予以备案,享受该失业金的剩余金额和月份将被保留,在下一次失业时可以继续享有,能够合并发放。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提高至所在地最低工资的90%。同时,按失业保险金的20%和30%计发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也相应提高。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