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失业保险金未领完,以后失业还能再领的,但是上班之后就有工作了是不能领取的,只有在需要劳动者非自愿离职才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在发放失业金的期间想要暂停或取消失业金的领取,就不要再去社区进行登记,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部分地方是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地域不同会有所不同)办理取消失业金的领取手续,已经重新入职的、服兵役、移居境外、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及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携带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录取通知书等)前往。在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后,相关机构会予以备案,享受该失业金的剩余金额和月份将被保留,在下一次失业时可以继续享有,能够合并发放。
是不可以的。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自己开了公司就相当于重新就业了,因此无法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被单位辞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领失业金不要延迟退休,领取退休金后失业金就停发。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征服兵役的;重新就业的;移居境外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失业补助金是提供给不具备申请失业保险金但是生活的确有困难的失业人员所用的。
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金的领取条件: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