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
无效婚姻之诉的规定有如下几种: (1)当事人仅以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为由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当事人依婚姻法第10条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应不予支持。 (3)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1年内,生存一方或利害关系人依第10条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受理。 (4)同一婚姻分
没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婚姻存续期间的时间界定为: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法院起诉,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 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在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不服,上诉的,这段时间,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婚姻登记前必须要进行婚检,婚检做与不做全凭自愿。但是婚检有很大的好处,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 婚检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对某些疾病提早介入,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为将来生个健康宝宝保驾护航。
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三种。 第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第二、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问题。 第三、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者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隐瞒病情的婚姻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是否是婚姻法上禁止结婚的病情。如果是普通病,婚姻关系是不会当然无效的。 如果是婚姻法上不应当结婚的病情,并且婚后尚未治愈,那么这个婚姻久自始无效,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无效。
涉外婚姻公证申请时申请人应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夫妻一方死亡证书、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书。 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是按照当地风俗结为夫妻的,其公证属于结婚公证的范围,但其公证的格式与结婚公证有所不同。 如果用于涉外方面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