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本人护照或其他国籍证件; 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4、再婚须另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
精神病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在婚姻法上是禁止结婚的。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取决于婚前是否治愈好精神病,若治愈好,则是有效婚姻;若没治愈好,则是无效婚姻。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公民的婚姻登记档案有四类,具体如下: 1、结婚登记类; 2、撤销婚姻类; 3、离婚登记类; 4、补发婚姻登记证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法律对复婚时间没有进行时间的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婚姻的财产分割的原则都有: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补偿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婚姻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另外一方是要退还金器的。法院在审理的时候,结合两人提交的具体的证据,判定两人婚姻无效,或者是律师在告知双方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那么对于一方给予另外一方作为婚姻保证的财产,都是需要退回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
父母包办婚姻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上劳动合同中是不能包括限制婚姻的条款的,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都不得对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进行干涉和剥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