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带孩子再婚改姓流程: 1、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2、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
如果离婚后男方死亡,则女方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这种情况下,抚养权是自动转移的,不用变更。如男方的父母对此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来争取抚养权。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
男方欠债女方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宗旨,在审理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需要遵从几个原则; 即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并作出具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探视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放弃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有监护权。 不论父母离婚与否或有无抚养权,父母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民法总则》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但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如果前夫是有抚养权的一方,抚养权的一方去世后就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但是孩子可以从去世的一方中得到一部分的死亡赔偿金或者遗产,但是前妻并不具有这种权利。 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
男方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仍应受《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限制,不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
办完离婚后不让对方探视孩子是不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