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还是需要准生证的。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要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然后医院会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
非婚生婴儿可以在父亲也可以在母亲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婴儿出生后30日以内,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婴儿父母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超过规定时间也应允许申报登记。 出生登记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婚生婴儿、非婚生婴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婴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婴儿,均可以在父亲也可以在母亲常住
我国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判法如下: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亲生子女可以送养他人,但是不得随意送养。送养孩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一般情况下,有特殊困难,确实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 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同时应该注意,被送养的子女应该不满十四周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孩子会判给女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2、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 3、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 4、男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 5、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关于此种问题,虽然生小孩在前,领结婚证在后,但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就是合法夫妻,婚姻关系就应当受到保护。 在这个基础上,请求计划部生育部门补办准生证,并据此向住所地派出所申报小孩的户口。至于孩子的出生日期与结婚证登记日期不符,并不影响孩子户口的申报,户籍登记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计生部门不给补办准生证,自然派出所就不给落户口,这是联动的。至于罚款,肯定是计生部门把未婚先
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考虑父母双方的条件,而十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则应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子女年满十周岁的,应当征询子女的选择。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孩子的选择。 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与节育或无生育能力的一方,随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且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的,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均应作为抚养权考虑的因素。
可以在市里上学,但要符合以下条件: 1、家长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有稳定的住所和工作。 2、在住所地办理社区证明,有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 3、拿社区开的居住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去街道办理小孩上学介绍信,去居住证地小学办理上学手续。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但是,在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的问题上,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 实践中,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大部分地区的公安派出所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去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做一份内容包含非婚生子女的身份以及孩子由谁抚养、落户何处的声明书公证。
关于私下送孩子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合法的。 1、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3、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