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的宅基地被征用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补偿,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 2、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来决定,而且如果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一样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一般宅基地补偿和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是分开的。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属于本村集体所有,农民仅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目前,我们的宅基地实行的政策是一户一宅。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地补偿,二是房屋的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所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如果不能分配新的宅基地,需要给予相应的安置费用进行安置,由村民自行购买房屋进行居住。 那么,补偿标准是不能因拆迁而降低生活水平,
可以。 农村宅基地可以修建房屋,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但是要注意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的,被侵占人可以与侵占人直接协商要求其返还侵占的土地;如果不想协商或者协商无果的,可以申请政府介入处理;如果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土地使用权证的内容如果确实发生了错误的,应当由发放土地使用权证的国土资源局收回错证,重新填发正确的证件。 因为土地登记以登记的内容为准,填发的土地证必须与土地登记一致。 土地证的土地用途错误的,肯定会与土地登记的内容不符,所以,要让发证机关予以更正(更换)。
一户两个宅基地的,会被收回一个。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所以对于拥有两处宅基地,并且房屋的面积都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其中一处的宅基地会被农村集体依法回收。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三)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 (四)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五)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 (六)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 (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可以。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