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已经离过
安置费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计算被征收的耕地的补偿款时,参照以下公式: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规定。 如果按以上标准还不能保证被征收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 2、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助费 法律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款的计算标准各地区有其具体规定。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每公顷(十五亩)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1、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1、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安置费不可以冻结。唯一住房被拍卖后符合条件的法院会保留过渡费用。法院给的安置费是保障基本生活的,不属于强制执行的范围,不会被冻结。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实施执行措施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目前我国对拆迁安置款(房屋),尚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是由被拆迁安置者要求拆迁方式(拆迁办法条例),拆迁一般按照户口数、家庭常住人口数(3年以上)、房屋面积等方式计算。另外,私有房屋建设征收时私有树木、水井数目都会按拆迁补偿款方式支付。
没有交房不需要承担。若已经进行了房屋验收确认,问题不大的话,可以考虑联系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对物业费缴纳做一定的补偿。
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户如果能证明房屋的产权归属也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农村里面的房屋或者有些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权利归属,同样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计算的标准: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1、拆迁补偿能当然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起诉。 2、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