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到用人单位所在地负责工伤认定的政府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到司法鉴定所。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后公司拒不支付工伤待遇,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
关于这个问题,是需要医生开具相关的证明的,也就是当伤势好了之后,满足了医生的要求,就可以去上班了。 另外,在工伤修养期间工资是照常发放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70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劳动仲裁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两大条件: 1、发生交通事故; 2、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没有缴社保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可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能构成伤残的向所属地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认定延期申请原因有: (一)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二)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三)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 (四)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
社保部门以劳动者没有提供证人证言为由,拒绝工伤认定的,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没有证据可以做工伤认定,员工申请工伤的时候,可以申请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公司来证明劳动者不是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上述证据可以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三)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对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下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依据。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