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负责,如无保险则由单位负责出钱。 工伤认定申报程序: 工伤认定由单位或工伤职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程序: (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四)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认定工伤不成功,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治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应30日内为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的规定,签了赔偿协议还能做工伤认定。如果职工是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单位就可以依法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可以依法提出申请。赔偿协议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证下来后,职工可以在伤情相对稳定的时候去做伤残鉴定。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鉴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1、工伤认定书下来,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业病是长期在一种工作环境下由于特定的工作模式所产生的疾病。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职工患有职业病,经过职业病鉴定机构鉴定为职业病之后,需要进行申报工伤,经过批准,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而且要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有限制的,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后才能申请后续的赔偿。
不可以, 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仲裁,可以直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工伤赔偿。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