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工程质量案件涉及诉讼时效应注意的操作问题主要有: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三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者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 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3、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 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于2年的保修年限后3年; 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监督备案需要的资料有: 1.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2.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3.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方案、设计说明、工程变更记录); 4.工程施工合同及变更协议;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 6.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安全计划); 7.工程监理报告及相关资料(监理报告、监理工程师意见书、监理日志、会议纪要)。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期为2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规定: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质量等级是为符合工程质量指标而划分出的等级。 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的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主要是: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标准如下: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 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