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按时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老板不发工资有以下途径解决: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反映,并进行协商解决2、劳动者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的工资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4、劳动者可以通过起诉,法院判决执行。
3倍工资等于基本工资除以实际工作天数,然后再乘百分之三百。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临时工中介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于中介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投诉,或者是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不成的,还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应该支付工资。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其管理,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具有使用从属、人格从属和组织从属的关系。用人单位提供培训的目的是使劳动者达到用人单位岗位工作的要求,进而为其提供劳动,创造利润。因此广义上来看,劳动者接受培训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是具有劳动价值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报酬。另外,培训使劳动者达到从事用人单位岗位工作的要求,更好地适应用人单位的经营业务。培训活动虽然不直接产生利润,但培训是使用人单位更好经营的基石。因此,岗前培训亦应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不签劳动合同对谁有利,要分情况讨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也有弊,有利的一面是法律在规定上还是倾向于保障劳动者的权利,有弊的一面是在需要证明劳动关系上有一定的难度。 对用人单位来说,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承担支付每月两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如果是由于劳动者故意或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则不适用于该条款。
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沟通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当劳动局监察大队确认情况后,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如果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不签合同不给工资的解决方式: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的问题,那么可以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未休年假应当支付3倍工资,因为年假属于法定节假日。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5号发工资不是压了半个月工资。 押半个月工资的意思就是每个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只要用人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工资的,就不是拖欠报酬。每月15号发工资不是为了压一半工资。通常企业会选择在5、10、15、20、25号发工资。工资是按月发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