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年假还没休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折算成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也可以依法予以休完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
年休假主要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一般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
年休假主要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一般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工作6年的,从未休过年休假的,劳动者辞职的,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每年5天年休假期间的工资的,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
试用期是否有年假的问题,这个得看试用期时间多久,试用期员工享受年假的具体规定如下:1、如果试用期员工累计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即使期间曾在不同的公司任职
劳动法关于带薪休假的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尚未颁布
没有休的年休假可以折成工资。对于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其中包括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单位应该再付2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
员工因为自身原因不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年假清零,不能获得三倍工资赔偿,只有常规工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若确有必要可跨1个年度安排。 大多数单位都坚持按照“一般不”的要求执行,严格规定按公历清零职工年假,过时作废。 也有些人单位充分照顾到了职工的特殊情况,以“若有必要”为原则,对年假做出有弹性的个性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