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和标准是: 1.投资额达到一定金额的工程项目; 2.国家和省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 3.国家和省规定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 4.融资性建设工程项目; 5.基本建设项目; 6.其他需要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
可以结合下列情形综合认定是否属于挂靠: (1)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与发包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劳动关系,没有财务管理关系的; (2)挂靠人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被挂靠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3)挂靠人承揽工程经营方式表现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工程还没有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不能主张工程款,只有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主张。
我国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一,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 第二,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以不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
通过综合合同约定、计价规范及实际履行情况,可合法、合理地确定工程价款,减少履约纠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双方当事人对于分包合同有约定仲裁协议的,因履行分包合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对纠纷作出裁决; 2、双方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协议的,只能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纠纷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纠纷作出判决。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由于一项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过勘察、设计、施工等若干过程才能最终完成,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1、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2、设计合同实际上包括两个合同,一是初步设计合同,即在建设工程立项阶段承包人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的设计而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二是施工设计合同,是指在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具体施工设计达成的协议。 3、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建筑和安装两方面内容,这里的建筑是指对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等设施的装配。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 一是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二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