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含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3、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如下几个特点: 1.服务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社会保险费应以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础。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是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费用,在项目费用组成中属于规费,系不可竞争费用。
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和标准是: 1.投资额达到一定金额的工程项目; 2.国家和省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 3.国家和省规定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 4.融资性建设工程项目; 5.基本建设项目; 6.其他需要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
可以结合下列情形综合认定是否属于挂靠: (1)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与发包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劳动关系,没有财务管理关系的; (2)挂靠人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被挂靠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3)挂靠人承揽工程经营方式表现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工程还没有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不能主张工程款,只有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主张。
我国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一,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 第二,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以不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
通过综合合同约定、计价规范及实际履行情况,可合法、合理地确定工程价款,减少履约纠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双方当事人对于分包合同有约定仲裁协议的,因履行分包合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对纠纷作出裁决; 2、双方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协议的,只能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纠纷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纠纷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