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挂靠纠纷案件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的责任: (一)对上游发包方民事责任的承担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逾期交付工程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生纠纷,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 (二)对下游第三方民事责任的承担 根据“谁的行为,谁负责”的民法基本理论,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引起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挂靠人承担。但在挂靠
工程质量问题是指那些投入市场使用后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带来的问题。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
建设工程承包范围: 1、地基与基础。 2、主体结构。 3、建筑装饰装修。 4、建筑屋面。 5、建筑给排水、排水及采暖。 6、建筑电气。 7、智能建筑。 8、通风与空调。 9、电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的定义: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承包建设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的处理方法: 1、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期顺延签证而造成的停工损失,承包方会要求发包方赔偿其停工、窝工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
建设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建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如下: 1、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2、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 3、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和程序性; 4、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 5、与承揽合同一样,建设工程合同也是双务合
确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审查合同从四个方面审查: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合同法》对租赁期限的特别规定,也是租赁合同审查的重点之一。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
建设安置房手续: 1、建设工程项目立项。 2、各项工程设计。 3、施工图审查,消防、气象图纸审核。 4、办理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其前置条件为:办理白蚁防治、消防、人防、气象避雷手续。 5、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签订。 6、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其前置条件为:办理质监手续,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办理建设工程保险手续。 7、开工前准备,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2、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3、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与其市场上其他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求。 承揽合同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