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具体内容是:规定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未成年人的年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对于《民法总则》这条规定的理解为: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电信诈骗时有发生。《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这在一定
合同法不算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
民法总则一百七十二条的具体内容是:规定了表见代理的效力,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民法总则16条: 1、以法律的形式对胎儿是否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予以确认。 2、表明胎儿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权利能力。 3、对胎儿利益的保护。 4、强调胎儿必须是“活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两者的区别如下: 1.总则是统领整个民法的,里面多为规定一些民法的原则和基本精神,譬如诚实信用原则、风俗良俗原则、诉讼时效和契约自由等等能够贯穿整部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适性;分则是根据具体的情况分别作出明确的规定,具有特殊性。 2.《民法总则》作出的概括性、抽象性规定对《民法分则》的编修起着决定性作用,分则必须要服从总则,对总则的规定作出应对。 【法律依据】 《民法总
民法总则第102条的具体内容如下: 《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条是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规定。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本条是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规定。
我国的民法总则和合同法是紧密相连,合同法在进行制定的时候以民法总则为依据;同时两者又有着比较严格的区别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一、诉讼时效届满只是使义务人享有抗辩权。 二、关于抗辩权的行使,义务人必须主张,否则不会发生效力,因为抗辩权是一种权利,如果不行使,不会发生效力。 三、抗辩权发生的效力只是使请求权陷入障碍,而非使请求权消灭。 四、“同意履行”只需要作出同意履行的表示即可,一旦作出同意履行的表示,即可使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