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免除法官职务的情形如下: 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调出所在人民法院; 3、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法官职务的,或者申请免除法官职务经批准的; 4、经考核不能胜任法官职务的; 5、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责的; 6、退休; 7、依法辞职或者应当辞职的; 8、因违纪违法不宜继续任职的。 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 2.任何非法出借和借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而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3.根据法律规定,凡越级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属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行政处罚不予执行情形: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除了应客观上具有违法行为外,还必须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即当事人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 行政责任年龄是行政责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
行政处罚不予执行情形: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除了应客观上具有违法行为外,还必须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即当事人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 行政责任年龄是行政责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可以知道: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挪用公款罪满足下列条件就可以减刑。 (一)举报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 (二)有阻止别人犯罪的行为; (三)乐于助人、舍己救人的; (四)积极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有重大贡献的; (五)发明创造了新技术。
抢劫罪的加重情形有: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