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满足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的,就可以依据强奸罪定罪处罚。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是对妇女性自由权的一种侵犯,犯罪对象是女性。 2、一般是通过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在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的情况下,或者利用妇女出于上述状态,乘机进行奸淫行为。 3、只要年龄已满14周岁的男子就能构成本罪,而女性可以成立本罪的帮助犯、教唆犯。 4、主观上需要有奸淫的意图,同时行为人也是出于故意。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恐吓罪。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表示要给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可能造成损失的,属于威胁、恐吓。恐吓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也不属于刑事案件,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于警告罚款甚至治安拘留,若情节严重,造成正常的社会秩序或者人身伤害的,可以根据《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如下: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事故确实导致承包人在工程项目成本上产生额外支出,或工期上的损失; 3、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包括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强奸未遂成立要判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对于强奸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诈骗罪成立会还钱。 还钱是退赃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如果诈骗行为情节不算太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将所有诈骗的赃款退还的,并且取得被类人谅解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据案情作出无罪的判决。 1、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后,知错悔罪,主动向受害人退赔,投案自首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其它情况也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2、达到“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则要进行起诉和刑事处罚。
工会成立没有人数要求。根据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企业挪用公款罪是不成立的,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劳动关系成立需要满足的要件: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要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恐吓罪。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表示要给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可能造成损失的,属于威胁、恐吓。恐吓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也不属于刑事案件,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于警告罚款甚至治安拘留,若情节严重,造成正常的社会秩序或者人身伤害的,可以根据《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