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罪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 1、抗税罪的主体限于具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2、主观上是出于直接故意,且以非法获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税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成立条件是: 客体是劳动者的财产权和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 主体是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客观上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情形; 主观上是故意。
介绍贿赂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一般成立要件包括: 1、当事人。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在单方民事行为中,存在一方当事人即可; 在双方民事行为中,需要有双方当事人;在共同行为中,需要有两方以上当事人;在决议行为中,需要有某一组织的成员或内部机构参与表决。 2、有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既告成立;双方法律行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 3、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 特殊成立要件包括: 1、在有因行为,原因欠缺法律行为不成立,原因就成了特别要件。 2、在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渔业、畜牧业、林业、生产等其他生产经营的项目,所承包使用国家所有的荒地、森林、山岭、草原、土地的权利。对于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可以根据承包经营事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承包经营的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 1、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破坏而遭受物质损失。 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绑架罪能成立犯罪中止。 绑架罪是行为犯,只要完成绑架行为即为既遂,勒索财物的目的或者其他目的,是量刑从重的情节,在完成绑架行为之前可以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1、受害人因为受骗,而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时候,公安机关立案并不需要什么直接的证据,只是要求报案人如实报案,那么符合《刑事诉讼法》中的立案条件,自然就会予以立案。 2、而诈骗案的证据,应该是由司法机关来侦查、收集。具体的证据类型,就包括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等等。
不构成。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并不是共同犯罪,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而共同犯罪的主体是自然人、犯罪集团。
受害方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不服判决的上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上诉指的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