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屋纠纷仲裁的方式是:申请人填写仲裁申请书,双方提交相关的证据; 由双方共同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可以仲裁的房地产纠纷是: 1、房屋买卖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 【法律依据】根据《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
房屋合同纠纷解决的方法有: 1、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2、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进行和解; 3、仲裁,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 4、进行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
房屋租赁违约金,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实际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不是屋主本人签字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
主要有: 1、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2、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 1.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 2.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4.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
《合同法》第426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不是必须办,但是最好办理预告登记。因为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20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