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农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 (2)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如果买房人是本集体组织农户的村民,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如果买房人是城镇户口居民或者非当地户口的村民的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
判断房屋质量合格与否要检查一下几方面: 1、楼体是否稳定; 2、是否有裂缝、渗漏等问题; 3、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是否合理;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标准: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4、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
房屋动迁补偿办法: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三、结合型补偿。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
一般房屋产权证如何办理: 1、购房合同(收原件);2、购房发票(收原件);3、买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4、契税完税凭证(收原件);5、房产测绘机构提供的房屋院落图,分户图各2份;6、其它所需证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是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加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如下: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房屋的交付以交钥匙的时候为准。购房合同约定的日期并不一定是实际的交付日期。实践中有各种情况可能会使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履行,如开发商不能按期办理各种验收手续等,因此,购房合同上约定的日期不能视为交付日期,应以实际的交付日期为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