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签署确认书。 赠与房产是要双方签署赠与房产的确认书的,房主需要和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 2、进行房产评估。 房产评估在房产买卖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办理房产赠与手续也是需要经过这一步的。 3、办理赠与公证。 赠与手续不同于房屋买卖,在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过程中,一定要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对
只有购房合同未办房产证的房屋可以不赠与子女,因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可以做公证,意味着房产不属于赠与人; 除非,房产已经购买,尚未取得房产证,但有房屋买卖合同,那就可以赠与给子女,只是手续上比较麻烦,由于要变更合同主体。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三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 个人与个人之间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双方都是本村村委会成员,购买方符和一户一宅的条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签订的买卖合同,法律上认定合同是有效的。 如购买方非本村村级的成员,房屋所有权虽属于个人,但地随房走,宅基地不属于个人不允许买卖,签订的房屋购买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该买卖协议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
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尽管是不可抗因素,但是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房屋租赁在房屋拆迁中有几种处理方式如下: 1、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 2、房屋所有人另行提供房屋租赁给房屋承租人。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该项规定一般适用法定租赁和历史形成的租赁关系,对于市场租赁,建议通过解除租赁关系途径协商解决
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也就是说你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必须在从知道起3年内提起诉讼; 在3年的诉讼时效内,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多种情况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也就是你又拥有了3年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
房屋共有人不知情的房产协议是否有效,要看房屋共有的类型。对于共同共有而言,未经另一方同意的,该方事后也不认可该交易的,则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如果是按份共有,如果房产可以有效分割的,则对于签署方所享有的房产份额的处置是有效的,如果合同中处置的是整套房产,则其他共有权人事后不认可,对超出其份额的处置是无效的。 由于现实中,一套房产难以按份分成独立的可供使用的空间,因此,在按份共有的情形
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
1、权证和共有权证是国家地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己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房屋权归属的文件。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需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 2、房产的他项权利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抵押权利,他项权利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
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系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若,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由于房屋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 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偿
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后,不能再变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第129条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为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