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扣除项的可以先不用填写,等有符合扣除条件的款项后再进行申报填写。 如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 同时明确,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将能享受到每年24000元的定额扣除。 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019年最新个税计算公式(含个税专项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分级计算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
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依法规定的免征额—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 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分级计算税率)。 【法律依据】
2019年1月1号起,开始实施新个税法; 其中涉及到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 1、子女的教育; 2、选择继续教育、或者再教育; 3、大病(严重疾病)的医疗; 4、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5、借用房屋的住房租金; 6、赡养老人。
如用户每月收入为8000元,那么去掉起征点金额,用户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为3000*12=36000元,不过自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实行以后; 用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月综合收入-5000元-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最后所剩下的部才为用户应该纳税的部分。 因此如果用户月收入为8000元,那么最终的应纳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考虑到中国教育体系,建议子女在本科阶段完成后即终止个税减免。 正常为6岁上学,小学5年,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学4年,也就是说正常21岁大学毕业,可以考虑以21岁为终止时间,当然,如果25岁之前依然还在接受大学本科教育,也可以考虑继续个税减免。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