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1000元/月;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学历(或学位)继续教育400元/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限额80000元/年;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 5、直辖市、省会城市等租房扣除:1200元/月;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也即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也即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也即每月800元)。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赡养老人支出》表的共同赡养人一栏,从字面理解其实很简单,就是指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也就是指自己的兄弟姐妹。
目前,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渠道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2.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填报; 3.自行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填报; 4.提交给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软件填报。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 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比例: 1、不超过36000元的,3%;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超
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元起征点和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 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扣除方式根据自己具体情况选择: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个主要是指一些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工作者,有扣缴义务人,也就是用人单位进行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个指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费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合一的综合收入。
扣除年度,就是指大家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服务的年度,而且用户们每次最多也只能选择一个年度,无法一次选择多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年度是2019年1月到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