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离婚,只要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离婚和失信与否并没有关系。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去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就可以;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会限制出行、高消费、出任公司要职、子女教育等,但不影响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首先要看,被执行人的配偶,子女是否与被执行人是属于共同债务人。 如果是属于共同债务人,那么被执行人的配偶,子女与被执行人是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因此被执行人配偶,子女名下的财产也有可能被执行。 第二个就是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子女不属于共同债务人,现在需要承担的债务是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债务,那么原则上应当是由他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但是假如被执行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对于
实践中,缓刑的执行一般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如果离开所居住县市或迁居,经过考察机关批准,在外地执行也是可以的。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常手段和方法有: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的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先予执行的条件具体包括: 1.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即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负有义务是明确的。 2.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即如果申请人不预先实现有关的权利,则其生活或生产就会遇到极大的困难。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案件的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当事人是否因生活或生产的急需而要立即实现有关的权利,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