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而不以当事人一方对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所以是诺成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雇佣关系和加工承揽关系是: 1.雇佣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加工承揽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2.加工承揽者履行中所生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而雇佣则是履行中所生风险由接受劳务的雇佣人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
加工承揽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违约金比例最高是逾期交货违约金比例一般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宜。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 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加工承揽合同、协议、定作物完成的数量、质量和支付价款等证据、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定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为: (1)定做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 (2)承揽人合法占有本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广告发布合同是属于承揽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定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者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的标的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代替物。承揽合同中,如果工作成果是有形的,其标的物则是特定物;如果工作成果是无形的,就根本不存在物的转移。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可能在合同成立时存在,也可能根本不存在;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绝对不存在,只能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后方可能存在。 3.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以卖方仅得请求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对卖方无检